消防档案如何填写?
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一、单位概况登记表 1、按照表内要求填写; 2、如“上级主管部门”没有可不填写。 二、单位平面布置图 1、单位每层平面图; 2、单位所在位置图。 三、防火安全委员会(或领导小组)成员名单 单位领导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。 四、专职消防队登记表 此表无需填写,直接打印空表即可。 五、义务消防组织登记表 单位内消防控制室人员及相关人员。 六、消防器材设施登记表 维修情况必须填写具体时间。 七、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 消防控制室人员、电工、水工等技术工种。 八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单位要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。 九、出租房屋场所登记表 1、 单位用房为承租时,产权单位必填写; 2、 如单位对外出租,需要将各商户资料进行填写; 3、 其他各项按要求进行认真填写。 十、消防安全制度登记 执行情况填写“执行良好”。 十一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 1、各单位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; 2、必须有文字的资料(最好有照片),并进行资料存档,以便相 关部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出示。 十二、重点部位灭火、应急疏散预案 针对各单位情况制定重点部位灭火方案及应急疏散预案。 十三、消防演练记录 1、各单位需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; 2、必须有文字资料及照片,并进行资料存档,以便相关部门进行 消防监督检查时出示。 十四、历次火灾登记表 单位没有火灾记录,可不填写,直接打印空表。 十五、重大火灾隐患登记表 单位没有火灾记录,可不填写,直接打印空表。 十六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必须填写具体时间。 十七、历年消防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登记一览表 单位没有消防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可不填写此表,直接打印空表。
单位消防档案包括什么
单位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。
单位消防档案应当详实,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,并附有必要的图表,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。
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、备查。
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。
2、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、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、资料。
3、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。
4、消防安全制度。
5、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情况。
6、专职消防队、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。
7、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。
8、新增消防产品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。
9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
消防档案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
消防档案包括2个主要的内容,即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,并附有必要的图表。
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是消防档案主要内容,它包含了重点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内容,是单位自身实行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,是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体现。
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内容是: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;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,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、资料;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;消防安全制度;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情况;专职消防队、义务消防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;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:新增消防产品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;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
企业消防安全法律文书档案都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
- 企业消防安全法律文书档案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啊??
- 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专门有一章对消防档案提出要求,分以下几条: 第四十一条: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。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。消防档案应当详实,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,并附有必要的图表,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。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、备查。 第四十二条: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一)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; (二)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、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、资料; (三)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; (四)消防安全制度; (五)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情况; (六)专职消防队、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; (七)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; (八)新增消防产品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; (九)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 第四十三条: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一)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; (二)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、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; (三)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; (四)防火检查、巡查记录; (五)有关燃气、电气设备检测(包括防雷、防静电)等记录资料; (六)消防安全培训记录; (七)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; (八)火灾情况记录; (九)消防奖惩情况记录。 前款规定中的第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项记录,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、时间、部位、内容、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;第(六)项记录,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、参加人员、内容等;第(七)项记录,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。 第四十四条: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、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、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。
配偶消防军官,要跨省调动,档案已经到达要调入总队,需要档案审核,还会像结婚时一样政审我吗?
- 如题,请各位大神解答!跪求
- 不会的,主要审查你配偶的档案情况,是否齐全。